首页 >> 师资队伍 >> 人事通知 >> 正文
人事通知
基础医学院关于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基础医学院关于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布置如下:

  • 考核范围与内容

考核的范围为全体在编教职工。院领导班子考核根据校党委组织部要求统一安排。

(一)教师的考核。

教师考核要体现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的基本要求,主要依据各院系制定的教师岗位职责进行,把思想政治表现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对于长期从事基础研究、新兴与交叉学科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教师,对于为学科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师以及学科带头人,对于工作一贯兢兢业业、工作成绩出色的教师,以及按学校相关规定可免予考核的教师,经系部认定、学院审核通过可免予年度考核,直接确定考核等次。

(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

重点为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态度、业务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出勤率等情况。

(三)党政管理类人员的考核。

重点为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及出勤率等情况。

(四)工勤人员的考核。

重点为服务态度、操作技能、安全生产、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完成任务情况及出勤率等。

二、考核的组织。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班子、工会主席、纪检委员组成,负责全院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结果的审议以及讨论决定考核工作的有关重要事项。

(二)成立考核小组。

1.各系部成立教师考核小组,系主任为组长,支部书记为副组长,负责对系部教师的考核,考核形式和办法由各系部确定。

2.各实验教学中心成立实验技术工勤人员考核小组,由中心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相关系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中心所属实验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考核。

3.学院成立党政管理人员考核小组,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党政办公的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为院领导班子、各系部、中心主任、支部书记及教职工代表。主要负责党政管理人员的考核。

三、考核的程序。

(一)教师的考核程序

1.个人书面总结,填写考核表。

2.所在系部审核。

3.采取个人述职或集中审议等方式,对照教师个人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4.确定考核等次。由考核小组确定被考核人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上报学院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系在岗总人数的15%。对免予考核的教师,由系部填写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直接确定考核等次,上报学院审核。

5.公示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后十日内向学院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复核或申诉。

(二)其他人员的考核程序

1、个人书面总结,填写考核表。

2、所在考核小组审核。

3.个人述职。

4.考核小组民主测评。

5、确定考核等次。由考核小组确定被考核人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上报学院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中心或参与考核人数的15%

6、公示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后十日内向学院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复核或申诉。

四、考核时间安排

1201716日前个人总结,个人如实填写《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2017112日前考核小组完成教职工考核。

32017115日各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考核报告及材料报学院人事处办公室。

42017 116~18日公示考核结果。

5201731日前,学院上报考核材料。

五、考核材料要求

1.个人提交材料

专任教师填写《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实验技术员及职员填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系部、中心提交材料

1)系部填写《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统计表》(系主任签字),各教学实验中心填写《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统计表》(中心主任签字)。同时提交电子版至guoying@hust.edu.cn。(所有表格均在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考核管理类或者群共享内下载)

2)各考核小组提交考核工作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小组的成员,考核的时间,考核的组织方式,考核的结果及有关考核工作的建议等。

六、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与岗位聘任及晋升挂钩。

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原则上予以转岗或低聘或解聘。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又不服从工作安排或重新安排后考核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或解聘。

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翌年职务(级)不予晋升。

(二)考核结果与工资及绩效津贴挂钩。

考核结果为优秀者,从绩效津贴中给予奖励。

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减发绩效津贴,翌年薪级工资不予晋升。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扣发绩效津贴,翌年薪级工资不予晋升。

(三)考核结果与奖励评先挂钩。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不得参加各类优秀评比或表彰。

 

基础医学院

0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核发:点击数: 收藏本页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