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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
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实施细则

    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是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的体现,有利于全面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有利于缓解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为规范我院研究生兼任“助教”管理工作,依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0号)文件精神,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岗位职责

研究生兼任“助教”岗位的工作内容是协助课程单位和主讲教师做好学院学科大类基础课程教学的辅助性工作,包括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实验报告、上习题课、课堂管理、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的辅助工作(包括新教学方法、新教学手段等)、参加监考和评卷(客观题)、随班听课、协助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基础性教学数据录入、上传、统计、实验室管理等工作。

助教工作量按聘用单位的要求自行合理设定,报学院备案。助教工作量原则上为平均10小时/周。

二、聘用原则

1、凡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表现好、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学兼优、学有余力的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申报研究生兼任“助教”岗位。

2、在校研究生原则上不能同时兼任多个“助教”岗位。

3、聘用系室、实验教学中心应根据岗位的要求采取公开招聘和择优录用的聘用办法,同等条件下应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4、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以不影响正常学业为前提。

三、岗位设置

1、研究生兼任“助教”岗位总数由学校教务处依据校内各单位承担教学工作量情况核定,报研究生院备案。由研究生院将岗位总数下拨到学院。

2、聘用助教的课程原则上需满足下列条件:

1)理论课原则上按教学班配备,实验课原则上按课程配备。

2)课程学时数大于16学时。

3)实验班、创新班、全英班及教改类课程可按需申请助教名额。

3、聘用系、室、课程组、实验教学中心需在每学期15周前填写《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兼任“助教”需求申请表》(附件1),向学院教学办公室提出聘用研究生助教的申请。

4、学院教学办公室根据下学期各系、室、课程组、实验教学中心开课课程性质、课程学时以及教学班人数规模、教师工作量等情况,根据“按需设立”的原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聘用助教及聘用助教的岗位、名额,制定《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兼任“助教”岗位需求汇总表》。

四、聘任程序

1、学院教学办公室在学院主页发布《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兼任“助教”岗位需求汇总表》。

2、研究生根据岗位需求,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递交《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申请表》(附件2)申请助教岗位。

3、聘用系、室、课程组、实验教学中心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小组成员应包括负责本科教学工作的主任、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及同行教师,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是否聘用。

4、聘用系、室、课程组、实验教学中心确定助教名单后,填写《基础医学院 - 学年度助教安排表》(附件3),报给教学办公室审核汇总,然后交研究生办公室用于按月发放津贴。

五、聘期管理与考核

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兼任“助教”的选聘、管理与考核,由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实施。研究生助教的培训工作由教学办公室、研究生办公室、各聘用单位联合开展。研究生接受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能到相关单位兼任助教。

1、研究生兼任“助教”每次聘期原则上为一个学期,优秀者在下学期助教聘用中优先录用。

2、研究生兼任“助教”在分管本科教学工作主任、课程负责人及主讲教师的指导下工作。课程组须对助教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出勤情况和工作绩效。

3、学院和聘用单位建立健全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检查制度。

学期结束前,研究生助教须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考核表》(附件4),由聘任单位根据助教实际工作情况,在考核表中写出考核评语和评价等级,报送学院教学办公室。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助教,由主讲教师向聘用单位分管教学负责人报告,终止其助教资格,并报送学院教学办公室:

(1)无故缺席应参与的教学活动2次及以上。

(2)所任课程中超过1/3的学生表示不满意。

(3)其他违纪或不适于担任助教的情况。

5、学院将不定期抽查各单位对助教的聘用、培养和使用等管理情况,抽查结果将纳入学院对系室中心的本科教学工作年度评估。

六、酬金标准及经费来源

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津贴由由学校按规定统筹财政经费、学费收入等资金承担。津贴标准上限为每生每月500元(按考核等级有所差别)。

七、酬金发放

由聘用单位填写《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考核表》(附件4),于每月20日前报送教学办公室,按月发放酬金(发放时间原则上为每月的26日至当月月底)。

八、有关政策

1.研究生担任本科生教学工作的内容可作为研究生培养计划中的教学实践环节。

2.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的实绩,应写入毕业鉴定,并作为向用人单位介绍和推荐的重要内容之一。

3.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期间的教学和科研成果,在明确研究生本人权属的情况下可申报各种奖项。

附件:

1.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兼任“助教”需求申请表

2.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兼任“助教”岗位申请表

3.基础医学院 - 学年度助教安排表

4.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考核表

基础医学院

2017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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